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奸辩护 > 强奸未遂和猥亵能并罚吗

强奸未遂和猥亵能并罚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0 · 1725人看过
导读:强奸未遂与猥亵虽都与性相关,但法律上应区分对待。根据我国刑法,强奸未遂作为强奸罪的未遂形态,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猥亵则是以侮辱、骚扰等方式满足个人性欲望,与强奸未遂的犯罪目的不同。因此,理论上两者可以并罚,但具体还需根据案件情况、犯罪手段、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强奸未遂和猥亵能并罚吗

一、强奸未遂和猥亵能并罚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所谓的“强奸未遂”实为一种犯罪未遂类型,可被视为构成“强奸罪”的一部分,并据此依法酌情予以减轻处罚。

然而,此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具体体现在犯罪目的之上。前者(即强奸未遂)的直接目的在于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而后者(即猥亵罪)则是通过对女性实施侮辱、骚扰等方式,以达到刺激或者满足个人性欲望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强奸未遂和强奸犯处罚

强奸未遂意即已然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却因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对于此类未遂罪犯行,法律允许参照既遂罪犯行予以适当从轻或减轻刑事惩罚。

对强奸罪行的量刑标准为对罪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存在法定严重情节之一者,则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奸未遂和猥亵能并罚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强奸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奸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强奸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