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可以行政诉讼
若出现下列种种情形,当事人均可依法提请行政诉讼:对于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以及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表示异议者;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而该机关拒绝或于法定期间内未予回复,或者对于该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关于行政许可的其他决策持有异议者;对于征收及征用等相关决定及其补偿决定持有异议者;以及其他各类特定情况。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我们所熟知的现行法律规范,缓刑制度目前仍然得以实施并运行,这是基于明确的法律解释给予支持的:
当那些被判定处在拘留期间、或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犯罪分子符合在下述条件时,他们有权获得缓刑的判决:
(一)其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二)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态度,表现出愿意承担责任;
(三)社会危害性较低,被证明无再犯之虞;
(四)宣告缓刑能显著减少该缓刑对象对其所在社区所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书面宣告缓刑的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附带禁止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某些具体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地区或场所,或者与某些人员进行接触。
如若该对象被判有附加刑罚,即使是在缓刑的约束下,所有附加刑罚也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可以行政诉讼”,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