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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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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9 · 1896人看过
导读:关于劳动关系的鉴定,这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判定。当事人申请时,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原始证据及核实后的复印件。若使用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应提供两份副本及对应的完整书面对话记录。这些规定确保了申请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劳动关系的明确提供了有力保障。
劳动关系认定找哪个部门

一、劳动关系认定找哪个部门

针对劳动关系的确立问题,这无疑是劳动争议范畴之内的议题,只应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进行确认为止。当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呈递相关证据时,他们有义务提供原始证据以及经过核实无误后的复印件。对于提供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情况,必须提交两份副本及其对应的两份完整版书面对话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确立建立劳动关系行为时,应当签订具备法律效力书面劳动合同

而当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却未能履行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从动工之日算起,至满一个月为止这段时间内必须立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前便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自此种劳动关系便从实际的用工之日起正式生效。

然而,若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仍然可认定其在法律上与劳动关系的确立:

(一)雇主及劳动者均具备签署该劳动合同所需的法定资质;

(二)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经受法律法规的合法约束并且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严格劳动管理,并需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从事相应的有偿劳动任务;

(三)劳动者付出的劳动,确为用人单位业务体系中所必需的一环。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关系认定找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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