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双方的劳动报酬即工资,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各类财产都有可能成为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工资以及奖金收入;
2.通过生产和经商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则不在此列;
5.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工资属于个人财产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婚夫妇意识到婚后的工资已经不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而是携手共赴人生旅程中的宝贵财富。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各会员夫妻的工资、奖金及其通过上述因素购买的各类动产、不动产皆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无论双方哪一方面的收入多少,亦或是是否存在其他收入来源,都无法撼动他们对这些财富的共享权益;
其次,从事各种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盈利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哪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选择承包、租赁、股份、个体等多种经营活动方式,他们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所获收益无一例外也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此外,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同样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文学创作、技术发明、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而获取的对应经济效益,还是因发现某项科学秘密或其他智力成果所获得的金钱奖励,只要权利人是夫妻任意一方,其收益便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再者,继承、接受他人赠与从而获得的财产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处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在遗书或赠与协议中有明确指出这部分财产专归某一方所有,则应将这部分财产视作该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单独享有;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一方将原本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并因此获得收益时,这部分收益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的两项,即婚姻双方在实际生活中所获得或预期能够获得的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彼此实际上领取到或本应可以领取到的养老保险金或破产后重组安置补偿费用,都是理所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的来说,婚后工资的归属逐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富,对于婚姻双方的家庭幸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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