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8 · 1722人看过
导读:农村自建房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只能填写一个法定主体,但“共有人”一栏可填写多人,无人数上限。如多人共同投资建设,房产证可登记多人姓名,表现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这样,所有权归属清晰,权益得到保障。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一、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宅基地房产证上,可以完整地列举全部产权人的姓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产权人”一栏中,仅能填写一位法定主体的姓名;然而,“共有人”一栏则不受此限制,其所允许填写的人数并无上限规定。鉴于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有多方共同投资建设房屋者,房产证上可登记多人姓名。经如此记载之后,此自建房屋即可被视为由多方共同持有所有权,其形式既可能表现为按份额享有所有权(即按份共有),也可能表现为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依据相关规定,存在约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约定处理,若无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如下原则执行:

1.一方可支付全额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者,此种情形之下,除非达成其他特定协议,否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事宜发生时不对其进行分割处置;

2.如某一方支付全额购房款项之同时将房屋登记于双方姓名之下,则视作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类情形下,若离婚事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收裁机关可依法介入强制分割。

3.如房屋系在登记程序之前通过贷款购买且登记于一方名下,但还款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者,离婚之际,产权归属方为登记人,但婚后房屋产生的增值收益及还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于离婚阶段的另一方有权对此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4.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买房屋,无论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何方,均被视作共同财产。

5.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为其购置了房屋,应视为对子女的单方面赠与,此种情形之下,房屋应属个人财产,除特殊约定外,离婚时不予以分割处理。

6.若在购置房屋过程中,涉及到夫妻双方向各自父母的出资问题,无论是全额购房还是非全额购房,仅登记于一方名下或双方名字皆在,若未作特别约定则应平等共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房产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产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