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是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负债范围:由夫妇双方共同签署或在婚后经过一方明确批准认可后产生的债务;为满足婚后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借款,例如购买共同生活必需品时从银行贷款所获取的款项;因共同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导致的债务;由于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进行教育、培训学习中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当被视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哪些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1.工资以及奖金收入;
2.生产及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收益;
3.所有来自于知识产权的收益;
4.由继承或赠予所获得的财产,包括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属于配偶一方所有权的财产;
5.在一方向个人资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已经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已经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费用、破产安置补偿费用;
8.发放到已婚士兵名下的复原费、自主选择职业费用等一次性费用。
上述所有款项均应按照配偶结婚后持续年限,乘以法律规定的年平均数值计算,最终得出结果将作为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权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