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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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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550人看过
导读:贪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多种形式的犯罪行为。 贿赂犯罪:涉及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及行贿罪等多类型的犯罪行为。此外,还包含了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单位行贿罪等相关罪名。
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一、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1.贪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多种形式的犯罪行为

2.贿赂犯罪:涉及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以及行贿罪等多类型的犯罪行为。

此外,还包含了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单位行贿罪等相关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贿赂罪能判缓刑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关于贪污贿赂罪能否获判缓刑之问题,必须依照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而言,只要他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便可予以宣告缓刑处理: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3.没有再度犯下相同或类似罪行的潜在风险;

以及4.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居住的社区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进行缓刑宣告期间,也可以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察期内从事特定类型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限制与特定人群的交往。

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若同时被法院判处附加刑,那么这个附加刑仍然需要继续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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