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后还可以协商调解吗
在经过仲裁程序并进行裁决以后,尽管当事人依然享有协商的权利,但已无法再行调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程序中,若各当事方能达成共识,亦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进而终结执行行动。
如若出现以上情况,就需要遵循以下条件:
首先,强制执行之申请已经提出;其次,必须是在执行程序正式启动之后才可以实施上述步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仲裁裁决作出的方式是什么
由合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1、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2、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仲裁裁决后还可以协商调解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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