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办哪些证
1.工商营业执照:
为了能够正式启动您的业务运营,请务必携带含有所属身份证信息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号注册与营业执照的申领工作。
2.食品生产许可证:
这个重要证件必须在您的生产车间或场所所在地的城市监管局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这些资料将包括您的工厂设施、设备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方面数据。
假如您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且属于小作坊类型,那么就还需要申请小作坊证书;若您的经营活动涉及食品加工环节,则需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您的业务涉及散装零售和批发业务,那就应该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作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您有责任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所在的税务主管机关申报及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这也是所颁发给您的资格凭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证件的发放与办理由全国统一编号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挂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之下)进行管理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是如何的
需要去当地的技术监督局,找食品科办理生产许可证。
经营范围的不同,需要不同的处理办法。据有关规定,非企业性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食品生产办哪些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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