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迁址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于企业法人住所迁移办理登记手续方面有着以下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首先,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其法定住所仅可设立并存在于一地;
其次,企业如需更改其经营场所地址,其新的经营所在地也务必位于同一辖区范围之内,不可跨越行政区域进行迁址行为;
再者,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除上述两条规定外,关于企业注册地点变更仍存在着其他的特殊限制条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迁址员工不去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的不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只是在本市内搬迁的,则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迁址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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