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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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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8 · 1863人看过
导读:情节严重的伪造证据判定标准包括:1)为侵占他物,捏造事实进行大额虚假诉讼;2)为经济利益,用误导性证据进行巨额虚假诉讼;3)为私利协助制造假证;4)利用假证拖延案件审理;5)提供假证导致法院错判。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均视为情节恶劣,应负刑事责任。
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符合以下情节之一的情况时,应视为情节严重,需要对行为人进行刑事追责

(1)为了协助某一方当事人非法占据他人合法财产,有意伪造证据并实施虚假诉讼,且涉案标的金额较大;

(2)为了帮助某一方当事人获取重大的财产利益,同样使用伪造证据的手段进行虚假诉讼,且涉案标的金额庞大;

(3)纯粹基于谋取个人利益的动机,有意图地协助第三者伪造证据实施虚假诉讼;

(4)通过伪造证据为他人实施虚假诉讼提供协助,从而导致诉讼活动被持续较长时间地拖延处理;

以及(5)通过伪造证据协助他人实施虚假诉讼,最终使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裁判结果。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

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与案件情节有证明关系的人作伪证使他人受到刑罚或轻罪重判的;

2、使得一方应当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的;

3、行为造成了冤案、假案或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销毁、隐匿罪证或制造伪证;

5、违章行为导致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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