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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具备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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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7 · 2005人看过
导读:建筑工程施工须遵循以下流程:获得建筑项目用地批准证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涉及房地产搬迁需达到规定标准;委托合适的建筑施工单位;确保足够的资金、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工程施工具备条件有哪些

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须遵循以下必要流程:

首先,必须已获得建筑项目用地批准证书;

其次,对于需要依法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已顺利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此外,若涉及到房地产搬迁责任,其搬迁工作亦应达到施工所需的规定标准;同时,应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经委托了合适的建筑施工单位;严谨考虑后,应有足够的资金安排,并得到经检验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详尽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最后,还需要制定详细且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是否能要赔偿

一般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是不需要交违约金。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也就不存在违约情形,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程施工具备条件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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