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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为个人垫付的工程款是借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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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6 · 1971人看过
导读:施工单位为个人垫付的工程款并非借款性质。解决垫付工程款纠纷,应首先敦促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若发包方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与其协商价款折让,或向法院申请拍卖涉案工程以保障权益。
施工单位为个人垫付的工程款是借款吗

一、施工单位为个人垫付的工程款是借款吗

垫付款项并非借款性质。

关于垫付工程款纠纷的解决途径可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可敦促发包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若发包方逾期仍未支付相应款项,承包方可与其协商达成工程价款折让的协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涉案工程进行合法拍卖以保障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施工单位是否允许挂靠资质

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允许在自己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挂靠有资质的公司,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为个人垫付的工程款是借款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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