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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把媳妇车放到我这里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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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6 · 1222人看过
导读:车辆所有权根据注册登记资料确定,非出资者身份。不动产物权变更需经法定登记生效,未登记则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在特定条件下无需登记即可认可所有权。
朋友借钱把媳妇车放到我这里所有权归谁

一、朋友借钱把媳妇车放到我这里所有权归谁

根据车辆的注册登记资料中所注明的所有者信息,我们可以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而非单纯依据出资者身份进行认定。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必须经过法定手续的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反之,若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则无法获得相应的法律效应,

然而,法律对此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另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无需经过登记也能够得到认可。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朋友借钱把媳妇车放到我这里所有权归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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