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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案判决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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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5 · 2140人看过
导读:关于一房二卖问题,判断与裁决应依据以下四个原则:双方均未实际履约时,尊重签订在前的合同;有购房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时,遵循物权优先原则;均未取得所有权时,按占有先后判断;一方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时,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一房二卖案判决标准是什么

一、一房二卖案判决标准是什么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我们需要依照以下四个基本原则做出判断和裁决: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发生实际履约行为时,应当尊重签订在前的原则;

二、若其中一位购房者已经成功地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将坚守物权优先的原则;

三、如果两位购房者都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将遵循占有在先的原则;

最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我们将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案判决标准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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