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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包括哪些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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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5 · 7182人看过
导读: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措施、征收、给付、确认、裁决等多种行为,还涉及征用、登记、收费、检查等。它指行政主体依法定程序和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与行政立法和司法相比,它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包括哪些行政行为

一、行政执法包括哪些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所涵盖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行政许可;

其次是实施行政处罚

再次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依法进行行政征收和行政给付活动;

最后是给予行政确认证明,同时也包括进行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理决定等等。

此外,行政执法还包含了诸如行政征用、行政登记、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多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遵循法定的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各类具体事件进行妥善处理,从而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这是相对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而言的另一类具体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送的备案机关是什么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我国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执法包括哪些行政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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