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书下来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法律程序中的上诉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申请保释候审。
然而,这并非毫无条件地任意提出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规。
其中的基本条件包括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及聘请合适的人作为担保者。
而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的嫌疑人来说,他们可以获得保释候审,但对于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及对社会产生较大潜在危害的嫌疑人而言,除非具备特殊因素(如患有特定疾病或是处于哺乳期或孕期)否则将受到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若一审法院已对当事人进行定罪且刑罚已决,则在上诉期间内,其无法再次申请保释候审。
不过,若是一审判决结果中涉及的刑期低于被告人原本按正常流程应于二审程序结束前所需羁押的时长,那么当事人即可依法向一审法院申请保释候审。
举例来说,假设一审法院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1年,且被告人已经接受11个月的羁押,同时二审程序尚需两个月的审理时间才能完成,那被告人们便可能面临羁押超期的困境。
因此,在此类情形中,一审法院往往会在案件启动上诉程序并移送给二审法院之前,对当事人的保释候审申请予以批准。
或者,也可由二审法院直接办理相关保释候审手续。
鉴于被告人不服上诉一事,其上诉请求最多也仅能维持原审判决结果而不可能加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可以改判离婚吗
二审能否改判离婚,要看是否有新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审判决书下来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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