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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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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311人看过
导读:处理开发商单方解约,应细读合同,看是否有明确解约条件并已达成。若无或条件未满足,应依据法律法规,确认是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若两者均不成立,作为受损方,您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恢复原状等。
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一、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处理开发商欲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事宜时,首先需要仔细研读相关合约条款,明确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所需满足的特定条件。

如若发现确实存在这样的条款且其条件已经达成,那么开发商便有权按照规定行使解除权;

然而若是合约中并未对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作出详细规定,此时需根据法律法规,确认是否存在足以支持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倘若均未能满足上述两种情况,作为受损方,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恢复原状等合法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

若开发商存在法定违约行为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根据法律规定,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买房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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