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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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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2 · 2048人看过
导读:1.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名义股东无法履职且无资金支持,将面临极大困扰。2.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遭债权人或股东追讨,因未兑现承诺或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3.若实际出资人参与经营违反公司法,名义股东或受牵连。4.还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因素需考虑。
名义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一、名义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1.若股份代持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名义股东无法履行其实际股东的职责并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这将给名义股东带来极大的困扰和烦恼。

2.一旦实际出资人未能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便有可能遭到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追讨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未尽到承诺,导致无法继续提供资金支持;

或者因客观原因,如经济状况恶化等,失去了继续出资的能力。

3.倘若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那么,当实际出资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因此引发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提出异议时,名义股东极有可能受到牵连。

4.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潜在的风险因素需要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归属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若是因为权益归属产生纠纷的,归属应当为实际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出资人以及实际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名义股东的风险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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