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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有人不同意征收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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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2 · 1726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非法征用土地的情形下,农民有权表达拒绝之意愿。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但如因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政府可决策并征收,此时公民的拒绝权受限。
征收土地有人不同意征收可以吗

一、征收土地有人不同意征收可以吗

在面对非法征用土地的情形下,农民有权表达拒绝之意愿。

依法登记注册的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严格受到法律平等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均无权进行侵害。

然而,为确保国家安全得到稳固保障、推动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和社会进步发展等多项公共利益需求的实现,如果有充分理由证明必须对公民住房进行征收,则相关事宜应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决策并做出房屋征收的决定,此时,公民的拒绝权利不应被剥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征收土地有争议怎么解决

1、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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