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条法院受理吗?会缺席判决吗?
在审理经已超出诉讼时效之借款欠据时,法院理应予以受理。
然而,在该等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当事人若提出该项欠据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之主张,法院便应做出判决,否定其诉讼请求,从而导致行使该项权利的当事人失去胜诉权。
注意:
在此情况下,若当事人并未主动提及诉讼时效抗辩议题,法院不可自行对其进行释明、指导或启发,以便让当事人提出有效的诉讼时效抗辩。
此外,也坚决禁止法官对此类案件径直引用相关法律规定,以欠据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宣布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我国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
最后,必须明确指出,法院在此类情况判决之后,即便债务人执行了偿还义务,亦不得以已超期执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归还价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如何解决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的解决办法: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了诉讼时效的欠条法院受理吗?会缺席判决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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