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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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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2080人看过
导读: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以及遗嘱部分无效时,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
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

一、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

若遗嘱继承人当中有任何一位在遗嘱人离世之前便已身故,鉴于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份遗留财产中与逝者生前权益直接关联的那一部分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继承分配。

除此之外,若遗嘱继承人自愿做出放弃继承权或资格丧失的决定,以及遗嘱中有部分内容被判定为无效,如此所涉的遗产亦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处理。

要考虑到遗产分割的合理性应有利于生产及日常生活所需,且不应对遗产本身的使用价值产生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只有法定继承,才会涉及到继承人继承顺序。在遗嘱继承中并不会涉及继承人顺序的问题;

法律对此不做强制规定,由立遗嘱人自主决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继承人部分死亡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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