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之判定需严格遵守以下标准:
1、如侵权产品中所涉全部技术特征皆与被授予之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相吻合,则可确定此款产品已完全跨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界限,构成侵权行为;
2、而在无法满足上述前提时,便不能对其实施侵犯专利法的指控。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而言,其保护范围的覆盖范畴以该等权利要求的明确内容为准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特征部分以及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限定部分记载的技术特征均有限定作用。
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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