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跟劳动局都找不到合同怎么补办
如果您遇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遗失而前雇主不予补办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向原始雇主提出书面申请,恳请他们为您开具新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若单位拒绝执行此项义务,您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在此过程中,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可作为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替代品。除此之外,根据现行政策,您还可以前往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调阅和查询相关证明。
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行动通常仍需由原雇主完成补办手续。
至于劳动合同的主体问题,我需要提醒您的是:
1、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涉及到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相较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而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授权的普通公民和尚未取得用工权利的组织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3、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方和劳动者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行政法规,接受管理;
4、依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以下人群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劳动者、原先的固定员工,以及原有固定员工身份的各类特殊人士;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各种用人单位也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法人,集体、合伙制的非法人经济实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特殊类型的经济实体,例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部分企业等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何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跟劳动局都找不到合同怎么补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