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共有不动产分割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的住房应如何进行处置?在这种情况下,夫妻有权自行协商决定该住房的所有权。
在此过程中,可以选择将此住房划归其中一方所有,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且被双方所接受的补偿;
至于尚未清偿的借款,则可交由获得住房的一方独自承担。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倘若夫妇二人结婚以后采用银行贷款购房,并共同参与了此房产的投资建设,那么这个房子就应当作为他们的共有财产,并予以平等分割;
其次,如果其中一方先行支付了首期款项,并取得了房屋的证书,而另外一方则负责在婚后还清贷款的部分,那么这部分共同还贷的金额也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再者,假如一方先行支付了首期款项,婚后两个人一起偿还房贷,而且房子还产生了增值,那么除开共同分割的那部分外,房产所有权拥有者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经济赔偿;
最后,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子,并且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了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就是他们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配偶无直接关联性。
在离婚之时,此处房产便成为离异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之前将此房屋权属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都必须在离婚时分清各自出资的份额,然后根据这些份额再行进行公正公平的财产分割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内共有房产,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内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可以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内共有不动产分割怎么计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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