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租赁合同过期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引发的争议,可以采取以下五个途径加以解决:首先是依据诚信原则,以相互尊重、理解为主导,进行友善的协商,以期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次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需要借助于具有中立地位并且声誉卓著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正、和谐的沟通交流,协助双方达成共识,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和解效果;再者就是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即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买卖双方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具有权威性且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仲裁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进行裁决和判决,使双方均能够接受并遵守;此外,还可以选择行政手段来解决争议,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后仍未取得成功或者虽然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当事人反悔的情况下,或者是购房纠纷的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依据其法定职权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能诉诸司法程序,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处理如下: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可以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租赁合同过期出现纠纷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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