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售房合同定金怎么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自然人或法人之间可自行协商并确定以定金形式来为其债权提供担保,定金合同会从实际支付定金的那一刻起正式生效。
不过在定金的额度上,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然而,此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具有法律效应。
关于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与事先约定数额出入较大者,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数额的变更。
具体条款如下:第五百八十七条
若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定金应当被用来抵扣价款或者予以退还。
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者履行效果未达到预期,那么他将无法要求返还定金;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者履行效果未达到预期,那么他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无购房合同有定金怎么办
如果合同无效,买方没有过错,卖方有过错,则卖方应返还财产(包括收取的定金)给买方并应当赔偿买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预售房合同定金怎么收”,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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