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购房定金能退幺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当出现如下情形时,购房定金是有权退还的:1. 若新房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尚未取得齐全的“五证”(即营业执照、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预售/销售许可证),那么此时买方有权申请退还定金;2. 如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可退还定金的情形和条件,且买方所面临的具体情况恰好满足了上述约定,则同样也有权申请退还定金;3. 若定金是在认购书、报名协议等文件中支付的,那么在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时,买方可以以无法接受合同条款为由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取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能退吗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
定金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
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南京购房定金能退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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