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交完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在支付购房定金之后,若由于买家自身原因决定不再进行购房交易,通常情况下,原则上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
然而,仍存在如下几种例外情况,使得买方可向开发商主张退还定金权益:首先,在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得以签署的情况下,买家有权享有退还定金的相关权利;其次,倘若开发商本身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买家同样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所缴纳的定金款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交完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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