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户主死了有儿子如何分

农村土地承包户主死了有儿子如何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2324人看过
导读:无论父辈及其子女是否分户,父辈承包的土地权益应归子女所有,前提是子女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的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下,父母离世后,若子女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继续承包原家庭土地;否则不能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户主死了有儿子如何分

一、农村土地承包户主死了有儿子如何分

父辈们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权益,不论这些父辈及他们的子女是否已经分户,在土地所有权确认方面都应全部归于其子女所有。

只要该子女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便有资格继承并继续承担之前家庭所承包的土地。

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联产承包经营制度。

当父母离世之后,倘若他们的子女仍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那么他们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原属于其家庭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反之则不能再行承包运营原由其家庭所承包经营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户主死了有儿子如何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