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冷静期必须执行吗

离婚冷静期必须执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826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和起诉。诉讼离婚无冷静期,立案后当事人可撤回请求。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双方未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ArticleTitle}

一、离婚冷静期必须执行吗

离婚冷静期乃是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之一。

离婚途径方面,主要分为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形式。

若选择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则并不存在所谓的“冷静期”。

自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之日起至正式开庭审理为止,这段期间内当事人可随时决定撤回离婚请求。

若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撤销离婚申请

具体情形应依据实际发生的离婚行为加以判断。

如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并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是否必须等30天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冷静期必须执行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