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遗产离婚时配偶有份吗
对于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遗产分配问题,其配偶能否参与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遗产系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获取,那么此种情形下的遗产便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有权向法庭请求进行财产分割。
反之,若该遗产系基于遗嘱继承所得,且遗嘱中明确规定仅赠予某一方,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此情况下,配偶将无权对其提出分割请求。
离婚,是指夫妻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登记离婚,也称为协议离婚,是指具有离婚意愿的婚姻当事人双方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在婚前继承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算继承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继承的,则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要是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则继承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的遗产离婚时配偶有份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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