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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把装修砸了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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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2949人看过
导读:租期届满时破坏已装修房屋属违法行为。合同到期不续租,承租方可拆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否则须修复。对于可拆卸、未与建筑附合的装饰物,承租方有权收回,无需出租方同意,但不得损害房屋,否则须担责。出租方未要求装修,承租方仍可回收未附合装饰物,但须避免损害。
房租到期把装修砸了违法吗

一、房租到期把装修砸了违法

在租金期满之际将已装潢过的房子破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时,承租方有权对其所租赁的房产进行装修拆卸,此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然而必须确保不得对该房产产生实质性的损坏,否则将有义务负责修复还原至原有状态。

至于那些可单独分离、尚未与建筑物形成附和关系的装饰装修物品,由于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时,根据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拆卸并收回。

在此过程中,承租方无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因为这些未形成附和关系的装饰装修物品的所有权原本就归属于承租方。

即使在最初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并未要求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承租方仍然享有权利收回这些未形成附和关系的装饰装修物品,因为这对出租方并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然而,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回收过程中不对出租方的房产造成损害,若无法避免,则应承担起恢复原状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房租到期把装修砸了违法吗

房屋租赁到期,不续租的,承租人可以把自己对该租赁房屋的装修进行拆除,这不违法,但不能对租赁房屋造成损毁,如果造成损毁,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对于可分离、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房屋租期届满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依据所有权归属原则,承租人可以拆除取回。承租人取回时不以出租人是否同意为条件,因为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所有权属于承租人。即便当初租房时出租人没有统一承租人进行装饰装修,承租人仍有权取回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为这对出租人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但是不能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毁损,如果实在是不可避免,那么承租人就应当恢复原状,这是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租到期把装修砸了违法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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