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登记是谁就是谁的吗?
关于房屋所有权,其划分为产权以及他项权两个部分,而所谓的他项权,实际上主要涉及到抵押权和其他相应种类的权益。
若存在抵押借贷关系,则房屋产权将自动转移至提供贷款者手中,此时,作为产权人的原房主仅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在一般的情况下,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姓名即代表了该房屋的实际持有人,然而,对于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妇而言,无论在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载何方的姓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均应当视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不动产权登记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动产权登记是谁就是谁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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