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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享受权就不能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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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2003人看过
导读:仅一方享有权利的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例如,若男方通过遗嘱继承了房产且明确只归其所有,则该房产在离婚时不能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取决于遗嘱中的明确规定和当地的法律解释。
夫妻有一方享受权就不能分房产吗

一、夫妻有一方享受权就不能分房产吗

1、若遗嘱明确规定其遗产只归属其中一方配偶所有,那么在面临离婚纠纷时,这类财产将无法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2、例如,假设男方的父亲在离世前,通过遗嘱方式明确表示他过世后,其名下的房屋仅由男方个人享有所有权,排除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男方因遗嘱继承而获得的房产,将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有一方不肯离婚如何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有一方享受权就不能分房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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