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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如何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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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6 · 1968人看过
导读:构成盗窃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侵害的必须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其次,行为人需实施盗窃数额较大财物或多次窃取行为;再次,犯罪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最后,行为人需具备直接故意的心态。符合这些要素,才能被判定为盗窃犯罪。
盗窃罪如何才能成立

一、盗窃罪如何才能成立

被判定为盗窃犯罪须符合下列几项要素:

其一,盗窃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二,在盗窃罪构成的客观方面,需有行为人为攫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反复实施窃取行为;

其三,盗窃罪针对的是普通适格主体,即行为人需已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方能构成本罪;

最后,盗窃罪的主观要件体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心理状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罪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让检察院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如何才能成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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