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起始刑期的时间是多久
涉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管制的法定基准刑适用如下:
(1)对于故意伤害导致一名人员轻度受伤,而伤势接近轻微损伤等级,社会影响力较小,且被害者存在过失或者被告人全额赔偿被害者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判处拘役刑或管制刑;
(2)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已达到轻伤标准,但伤势与轻微伤相近时,则依法应处以六个月有期徒刑;
(3)对于伤害程度介于轻度与重度之间的情形,依法应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4)若伤势较为接近重伤级别,则依法应处以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使被害者达到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方可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每种伤害后果应当对应什么样的刑罚。
然而,第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针对故意伤害致使重伤、死亡或导致严重残疾等重度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措施。
因此,可以理解为第一款规定的刑罚,实质上是针对轻伤这种具体危害结果制定的。
其次,法律亦明文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者,不属于犯罪性质”。
若故意伤害行为直接导致被害者只是轻微受伤,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应该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而并不应视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寻衅滋事罪最轻会判多长时间
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起始刑期的时间是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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