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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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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8 · 2009人看过
导读: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需满足条件: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该地即为其“经常居住地”,可在该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都在异地则无法办理。需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亲自提交离婚申请,明确记载离婚意愿及协商一致的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
办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办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有关于离婚事宜,其实是允许异地办理的。

我们可以在所处地点之外的其他地方(即所谓的“异地”)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只要其中一位当事人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并且在某个地区连续居住满一整年以上,那么这个地方就被视为他/她的“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在该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请务必注意,我们在此所说的“异地”,并非适用于两位当事人都生活在异地的情况,倘若他们都处于同一异地,那么此时将无法进行离婚操作。

若要满足夫妻二人自愿离婚的条件,必须由他们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同时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记载着双方向离婚的意愿,并针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得出的一致结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1、协议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才可以离婚,但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

2、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其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在30天内可以撤销离婚,撤销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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