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就是不还了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关于信用卡逾期未偿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1.巨额的滞纳金扣费。
与普通网上贷款相似,若银行信用卡出现逾期未结清的情况,同样需要承担极高的滞纳金费用。
在日常实践中,银行往往每天收取未偿还部分百分之零点零五(即万分之五)的利率,且此种收费模式采用的是复利计息法。
正因为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延误支付的利息将会变得极为庞大。
2.极有可能纳入征信系统记录。
这是此类问题给持卡者带来的最具影响力的负面影响之一。
3.面临强制法律执行。
倘若个人欠款不履行偿还义务,银行有权发起诉讼请求,要求欠债人偿还借款。
然而,假如肇事者拒绝执行法院裁决,则有可能面临强行执法过程。
4.若欠款本金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发卡行已经两次正式催讨尚未满足三个月的宽限期,同时仍然未能完成还款任务的话,将被视为刑法中所谓的“恶意透支”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欺诈罪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额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二、信用卡就是非法集资高利贷害人害己坑人越还越多
非法集资放高利贷有可能是其中的一种形式,第三高利贷有可能触犯的违法犯罪行为1高利转贷罪如果是从银行借贷然后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给他人的,有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非法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发放高利贷的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非法集资罪如果放高利贷的是单位,向社会不特定的单位集资的话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或者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就是不还了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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