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有区别吗?
关于诈骗罪及集资诈骗罪之间的区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侵犯的客体存在本质性区别;
其次,侵犯的对象各异;
再次,客观方面亦显出诸多差异。
具体如下所述:
1.侵犯的客体存有差别,前者仅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一单一客体,而后者对于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均有所侵犯,其侵犯的客体相对更为复杂全面;
2.侵犯的对象并不相同,前者的侵害对象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或者个体的公私财产,而后者侵害的对象则指向社会大量的公众或单位拥有的资金资源;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亦呈差异化,前者虽然通常在较为狭小的范围内进行诈骗行为,欺骗方式主要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进行,而后者则选择以大规模、公开化的操作手法进行,更有甚者运用新闻传媒疯狂炒作舆论,借助高昂回报率和高利率作为诱使手段,以吸引更多的公众或单位陷入诈骗圈套;
4.涉及的财物金额差距明显,前者的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因此两类犯罪的起刑起点相差显著,前者的起点明显低于后者;
5.犯罪主体扮演角色不同,前者只能由自然人担任,属于典型的单一主体类型,而后者则既可由自然人实施,亦可由单位进行,显现出多种身份混合的特点,可以说属于复杂多元的主体类型。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在以下两方面存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有区别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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