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费由谁支付的法律依据
招标代理费用主要由招标方或者中标人为主要承担者,由两者依据相关法规与标准进行商议,针对欲招标的项目招标全流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达成共识后,由招标方将款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一般的情况下,这笔费用由招标方给予招标代理机构适当的报酬,但倘若二者在书面协议中就此达成一致决定由中标人支付的话,便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顾名思义,它是根据法定程序成立,主要负责招标代理事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为了确保其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必须要拥有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营业场所和资金实力,同时还需要配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审工作的专业能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招标代理费由谁承担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费由谁支付的法律依据”,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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