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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房主欺诈可以要回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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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6 · 1139人看过
导读:购置房产时,如遭遇诈骗交付的定金可要求退还。定金是确保合同执行的保证方式,但若购屋者违约,申请退还权利受限。若开发商违规,应给予双倍赔偿。遇到开发商提供材料不全、乱收费的情况,应视为商业欺诈,购房者可终止合约并要求返还定金。
买房房主欺诈可以要回定金吗

一、买房房主欺诈可以要回定金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遭遇诈骗而交付的定金,是可以进行退还处理的。

所谓定金,实质上是一种确保购屋者能够严格遵循房地产交易合同条款执行的一种保证方式。

如果因购屋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该项合约,那幺其申请归还定金的权利将会受到限制;然而若是由于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并且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销售环节,那幺此时他们有义务对购房者付出的定金给予双倍赔偿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当开发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尚未齐全的情况下,抱持任何类似于定金的收费都应当视为不合法,如果现实中的销售活动确实存在收取这类费用的现象,那幺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明显的商业欺诈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直接与开发商沟通并中断买卖合约,同时要求对方如数返还已支付的所有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购房合同后可以要回定金吗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

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的。

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房主欺诈可以要回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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