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安取保候审了,后来交到检察院批捕了怎么办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准进行逮捕,那么当事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的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犯罪嫌疑者在获取取保候审阶段遭到了逮捕批准,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被移交至看守所予以羁押。
所谓羁押,实则为对当事人进行收押之意。
当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者时,应撰写相应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附上案件所有的卷宗材料与证据,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交进行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在执行抓捕行动时,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核结论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在公安取保候审后还有消案消诉的可能吗
专业分析:销案是检察院的权力,你要销案满足十几种情况是可以的。比如说显著轻微,嫌疑人死亡,国家赦免,或者是聋哑人未成年精神病什么的。取保了说明危害不大,非法拘禁最多就3年。看你这情况,判缓刑是有可能的。非要说怎么办,那只有疏通下检察院的关系了。《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公安取保候审了,后来交到检察院批捕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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