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了公章可以不注销吗
公司在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其公章无需特意进行注销程序,然而,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公章在终止使用之后,使用单位有义务在十日之内将所有公章悉数交还给它们的上属主管部门或者是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登记与管理的机构进行封存管理;
倘若未按照规定期限交付公章,那就将会面临上属主管部门或是登记管理机关对此行为采取强制性的收缴措施。
当公司宣告结束营业时,务必将所有公章悉数无条件地交还至原进行备案登记的公安机关进行妥善处理,严禁擅自随意销毁公章。
公安机关会对收回及收缴的公章预先存放两年时间,若在此期间内并无任何特殊情况发生,那么预存期满之日起将统一实施销毁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销了还追究法人责任吗?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公司注销与否,其债权债务与法定代表人无关。
自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注销了公章可以不注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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