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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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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763人看过
导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除法定特殊情况外的遗产和赠予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处置权。
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

确实如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全部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之外,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限内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都理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收入;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通过遗产继承或者赠予而获得的财产资产,但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则予以除外;

5.其余应当纳入共同所有范围之内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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