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场所骂人算寻衅滋事吗
并非如此。
虽然谩骂行为并不直接涉及寻衅滋事行径,然而在公众聚集场合对他人进行恶意侮辱,情节严重者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名,进而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处罚。
寻衅滋事罪特指那些具有肆无忌惮挑起事端,毫无原因地殴打他人,故意挑逗骚扰他人或故意损坏、侵占公私财物等不法行为,以及在公开场合故意引发纷争吵闹,从而给社会大众带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之损失的犯罪行为。
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主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
此处的“公共秩序”包括公众聚集场合的秩序及日常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寻衅滋事犯罪多数发生于公共场所(当然亦存在一部分发生在相对隐秘偏僻之处),其往往会对民众的人身安全、人格然而寻衅滋事罪所针对的对象通常并不是个人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权益,而是主要指向社会公共秩序,对整个社会发起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法治原则。
从客观层面上看,该罪行呈现出无缘无故引发是非纠纷,胡闹捣乱,蛮横无理大发脾气,伤害无辜之人,任意挑起冲突,蛮横霸道,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公共场所发生侵权事件,应当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共场所骂人算寻衅滋事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