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
按照相关法规与规定,以下几类建筑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1)占据了已事先规划作为公共用途例如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用地,或者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并非按照审批的设计图样进行施工的建筑物;
(3)未经授权擅自对建筑进行改建或者增建的行为所建成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未能用来进行农事生产上的非农建设土地,以及村民其个人私下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许可情况下,转卖他人在此基础上兴建出来的建筑;
特区内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委员会或是股份合作公司对于其非农业用地上的建设用地,也不得进行非法买卖后在此基础上兴建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个人用于私下住宅用途的宅基地,只要是违反了城市规划者,或者超出了市人民政府提前规定的修建规格的建筑;
(6)未经授权擅自改变其原始工商业厂房、生活居住申请人建筑物的主要功能用途的建筑;
(7)逾时没有被依法强拆的临时性建筑;
(8)还有那些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中所有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建筑。《土地管理法》第78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违章建筑,拆迁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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