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产纠纷找哪个部门
针对购房合同引发的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环节:
即通过协商、和解、仲裁以及法律诉讼来予以处理。
1、协商:
它指的是预订房屋的当事人在和谐友好地环境下,互相沟通以期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也是最为理想且效果显著的解决方案。
2、调解:
若当事人未能就购房事宜达成共同谅解,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出面调解裁决。
比如,其中一方或者两方涉及到国有企事业单位,便可以请求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出面协调。
此时,政府部门应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对争议关键点作出清晰明确的判断,而非采取行政干预手段。
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向相关法规授权的机构、仲裁委员会、法院提起调解申请。
3、仲裁:
如果签订购房合同时使用了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处理时,有权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在纠纷产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
4、诉讼:
在没有制定仲裁条款、未曾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下,但凡签署购买住房协议的相关方都可以将购房争议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援助并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卖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发生卖房纠纷可以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在因房屋产权、使用权、买卖、租赁以及维修等问题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确属构成房屋纠纷的,应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卖房产纠纷找哪个部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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