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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扣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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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7 · 1630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需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地产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以保障购房者权益和防止“一房多卖”。如开发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和赔偿。若开发商已具备所需证书但未及时备案,可向当地房地产局投诉。
开发商要扣违约金吗

一、开发商要扣违约金

商品房预售的状况下,自本合冋生效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开发商需自觉地向房地产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事宜。

此项登记备案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能够有效预防和制止房屋预售阶段中出现的“一房多卖”不良现象。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注册登记,有可能由于欠缺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审批手续而无法完成此项工作。

若是出现如此情形,建议您尽早提出退房请求,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法律证书,但仍旧未能及时进行购房合同备案注册登记的话,您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提出投诉申述,以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房可以退房吗

可以的。

1.如果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话,购房者是可以申请退房的。

2.如果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要扣违约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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