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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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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07 · 1561人看过
导读:股权转让一般流程如下: 召集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让方与受让方磋商确定价格,国有、集体企业需向上级申请批准,评估股权价值并公正核实,国有企业需报国资管理办公室立项确认,再经评估认定,其他企业可公正验资,召开股东大会并产生决议文件,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提交产权交易所审理,完成交割手续,最后申请股权变更登记等善后事宜。
股权转让流程

一、股权转让流程

关于股份转让方面的操作流程呈现如下详述:

首先,您需要召集全体董事会成员召开级别较高的股东大会,对此进行众多内容事项;

接下来请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就新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法律尽职调查;

接着出让方与受让各方间展开实际面上的深度磋商以及商业洽谈以确定最终的价格;

对于国有、集体企业形式的转让方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递交股权转让申请,并经过上级相关领导的批准同意方可正式运营;

随后在股权发生转移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详细评估,同时进行公正核实(私营有限公司则可通过双方协商进而敲定股权转让价格);

若转让方是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则须报至国资管理办公室用以立项并申请确认,然后再交由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认定,其余类别企业可直接委托会计事务所以变更后的资本金为依据进行公正验资;

紧接着转让方需邀请员工代表或股东参加特别会议;

随之股权变动的主体企业也必须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产生相应的决议文件;

最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或是股权转让协议,并将合同及其所有附件提交产权交易所审理,完成此类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此环节);

此后,我们还要向各个相关部门申请善后事宜,比如股权变更登记等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债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债权转让流程如下:

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权转让流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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